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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天賜給我們很多寶貴的禮物,其中之一即是「遺忘」。
只是我們過度強調「記憶」的好處,
卻反而忽略「遺忘」的功能與必要性。
例如:失戀了,總不能一直溺陷在憂鬱與消沉的情境裡,必須盡速的遺忘;
股票失利,損失了不少金錢,當然心情苦悶提不起精神。
此時,也只有嘗試著遺忘;
又,期待已久的職位升遷,人事令發佈後竟然不是你!情緒之低潮可想而知。
解決之到無它──只有勉強自己遺忘。
可見,「遺忘」在生活中有多麼重要!
然而想要遺忘,卻不是想像中那麼容易。遺忘是需要時間的。
只不過,如果你連「想要遺忘」的意願都沒有,那麼,時間再長也無濟於事。
一般人往往很容易遺忘歡樂的時光,但對於哀愁的經歷卻經常憶起,
這是對遺忘哀愁的一種抗拒。
換言之,人們習慣於淡忘生命中美好的一切;
但對於痛苦的記憶,卻總
是銘記在心。為什麼呢?難道我們真的如此笨拙?
不,當然不是。關鍵在於我們的「執著」。
我們很少靜下心來檢視自己「已有的」或「曾經擁有的」,
都總是「看到」或「想到」自己「失去的」或「沒有的」。
這,當然註定了難以遺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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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angmaim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